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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化社会的法学与经济学<sup>*</sup> ——圭多(4)

来源:经济学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8-3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er)总结为“科斯定理”的那部分内容的前提:正是因为损害的相互性,所以双方才可以通过自愿交易来达致最有效率的安排,而不论最初的权利归属状态
er)总结为“科斯定理”的那部分内容的前提:正是因为损害的相互性,所以双方才可以通过自愿交易来达致最有效率的安排,而不论最初的权利归属状态如何。唯一使这种谈判无法进行的因素是交易费用,而不是任何道德(对与错)约束。科斯写道:“传统的方法掩盖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交互性质,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16[美]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美]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洪、陈郁译校,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79页。 科斯的理论之所以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并使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第一,这篇文章通过向福利经济学中的正统理论——庇古理论——提出挑战并取而代之,从而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其成就在学科内部显而易见。第二,与上一点相关,其他经济学家在他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做精致化、数学化、模型化的处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他的声誉。庇古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向有害行为征税来内化外部性。而科斯批判了这一观点,他指出外部性是相互的,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最初的产权分配不会影响效率。第三,科斯虽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但他身处的圈子基本上是经济学家圈子,正是通过斯蒂格勒、威廉姆斯、阿尔钦、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他提出的概念和定理的不断应用和模型化,科斯的学说才能够进入经济学主流,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卡拉布雷西是一位处在美国法学共同体内核位置的法学家,在担任法官之前,他一直任教于耶鲁法学院并曾担任院长。在很长一段时间,他的论文引用率远远高于科斯,并经常被法院判决所引用。第四,正是因为圭多是一位法律人,他的思想深受法律的实践品格的影响,所以他很难坚持经济学从简化假定推出逻辑结论的方法论纯粹性,他对经济学理论的应用从来都是不彻底的。正如哥德尔定理所告诉我们的,一套用逻辑编织起来的理论系统,要么在逻辑上是不完备的,要么对世界的理解是不完整的。圭多显然愿意为了追求对真实世界的整全理解而放弃逻辑上的完备性。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是作为法律人的圭多很难忍受丝毫不接地气的经济学理论,因此在自己的作品中很难将经济学逻辑贯彻到底。而同样关注经验事实的科斯则没有这种纠结,他总是从经验出发发现主流经济学中所忽视的现象,然后从中提炼出抽象的理论,进而承认这种理论不真实,但能够使经济学家注意到此前未曾注意到的关键因素。比如,著名的科斯定理可以概括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而且相关资源上的财产权得到明确界定,处在某种外部性情形中的当事人就通过谈判来达致一种有效率的以及与初始权利分配状态无关的解决方案。这里包含两个假定和两个结论——假定一:交易费用为零;假定二:产权界定明晰。结论一:有效率的结果总会被达成(效率原理);结论二:这一结果之达成不受初始权利分配状态的影响(不变性原理)。科斯本人深刻地认识到,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仅仅是一个假设,提出这个假设恰恰是为了让经济学家认识到他们是在何种未经检视的、远离现实的假设下建构自己的理论:“在经济学文献中,经济学家对人性的认识是苍白的,对应该成为他们工作核心内容的制度的态度也是这样。这些经济学家应该研究的制度是企业和市场,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体系的制度结构。在主流经济学理论中,企业和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假定为既定,因而不是其考察对象。”17[美]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载[美]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洪、陈郁译校,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让读者们看到市场和企业的运行都是有成本的,他将市场成本称为“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交易、开展业务的成本”“交易成本”。重要的是比较各种制度安排的成本—收益,以确定其相对效率。这为经济学家分析法律问题提供了一种思维框架。 但卡拉布雷西的写作面向的法律人,他们从来都是在和真实世界中的人打交道,因此他没有动力去纠正一种明眼人一看就不真实的假定。比如,他在“若干思考”中表述了一种极其类似于“科斯定理”的观点: 首先,这一理论要求损害成本由产生损害的那种活动(activities)来承担,无论其中是否涉及过错,因为无论如何这种损害都是此种活动的真实成本。……其次,这一理论要求,在参与一项事业(enterprise)的各方之中,损失应当由最有可能将损失负担体现到该事业所出售的任何物品的价格之中的那一方来承担。但谁是那一方呢?是受伤的工人,还是他的雇主?是支票被伪造的储户,还是银行?是行人,还是撞伤他的汽车司机?在这里,传统经济理论帮不上多少忙。因为在经济学家的世界里,

文章来源:《经济学家》 网址: http://www.jjxjzz.cn/qikandaodu/2020/083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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